关于陕西省第十三届基础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的公示发表时间:2023-12-12 10:50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省级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陕教函〔2023〕499号)安排,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高等学校、省级单位推荐,基础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审核,现对拟参加评审的成果名单予以评前公示(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12月15日。 二、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写明联系人姓名、通讯地址、电话;个人反映情况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写明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电话。 经公示及异议处理后通过审核的申报材料,不再对成果相关信息(包括持有单位或持有人等)进行修改。 联系人:洪莹 李小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 联系电话:029-88668895,88668926 电子邮箱:jjyc_2019@163.com 联系人:寇斐(普通高中、特殊教育) 电话:029-88668681 邮箱:jytjjc@126.com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一处(邮政编码:710061) 陕西省教育厅 2023年12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