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遴选全省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省级实验区实验校的通知》(陕教基二办〔2022〕5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市区报送的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省级实验区实验校经验成果材料进行了初评,并对其中遴选的部分学校开展现场考察,拟认定7所学校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首批省级示范校(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4日至2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向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反映。单位反映情况的,请出具正式函件并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姓名、联系方式及有关证据等。 联系人:寇斐 联系电话:029-88668681 地址:西安市长安南路563号陕西省教育厅基础教育二处(语言文字工作处) 邮编:710061 电子邮箱:jytjjc@126.com 附件: 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首批省级示范校拟认定名单(7所)